出现截瘫,主要是由于胸椎以下出现了脊髓的损伤,或者是出现脊髓的断裂,从而导致双下肢感觉运动丧失,一般是不会进行截肢,不是出现了肢体的毁损伤,或者是血运的破坏。
这个时候要积极的进行相关的诊断处理,比如出现了明显的脊髓压迫,要及时的进行切开减压,让神经有一个恢复的机会,一般患者要积极地进行营养神经支持治疗,或者是进行高压氧治疗,有的患者还可能会恢复。
常见的肢体残疾有四肢瘫、截瘫、偏瘫、脑瘫、脊柱强直或严重畸形、上肢或下肢部分或全部缺失、单手或双手拇指或其他四指缺失、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,以及身高不足130厘米的成年侏儒症患者等。
截瘫不能截肢,主要由于截肢可危及生命,通常截瘫患者四肢没有特别严重的影响,不会截肢,截肢的主要并发症包括出血、血肿、感染、皮肤坏死、溃疡和窦道形成、关节挛缩以及残端疼痛等,这些在术后较为常见。截瘫是一种瘫痪,应根据病因,对症治疗,不是所有病例都可以截肢。一般情况下,当肢体的一部分严重受损或创伤和不治之症时,才会考虑截肢。
截肢手术是严重的破坏性手术,患者往往难以接受这一沉重的打击,从而悲观、失望、痛不欲生。因此在术后,家属应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和关怀,向其讲明手术的目的及手术对解除痛苦、保全生命的重要性。待情绪稳定后可向其介绍现代假肢业的成就,鼓励他们面对现实,树立生活信心,增强生活勇气。
家属应鼓励患者勇于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和想法,做到耐心倾听,以和蔼的态度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,纠正其消极观念。待情绪稳定后可以举一些康复较好的病例给他们听,增强其自信心。尽量将所用物品放于患者方便取用的地方,并指导协助患者对拐杖以及助行器的使用,提高其独立生活的能力。
通过残肢训练可有效增强截肢患者的四肢肌力和关节活动力,通过相应理疗可缓解部分患者的残肢痛及幻肢痛现象。待满足装配条件后尽早安装假肢,使其尽早结束卧床生活而开始功能性训练,通过科学严格的方法,使之最大程度地发挥代偿作用。不仅可以使患者得到心理上的安慰,也可大大提高其生活质量。